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3〕2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区域社会人才需求,经专业论证和校内外专家评议,提交省教育厅及教育部进行招生专业备案。青岛滨海学院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老师
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