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相关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现组织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培训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低压电工证(操作证)简介
高/低压电工证(操作证)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即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此证书全国通用。老版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新版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是每3年复审1次。
低压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取得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
二、培训内容及考试形式:
面授理论知识培训、理论模拟题在线学习、面授现场实操模拟。
培训班次根据报名顺序及人数安排,每个班次24学时。实操培训根据报名人数,进行低压电工实操分组培训。
考试分为理论上机考试,80分及格,提交试卷显示成绩;理论考试通过,方可进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为现场模拟。成绩不足80分的考生,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一般为初考后1-2周。
三、报名时间
9月21日-9月27日,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学院学习部报名名单。
备注:请下载报名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四、应急管理部回复关于“特种作业"的常见的6个问题
1.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高/低压电工证)是从业必须的吗?
2.2020年8月25日,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发布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目录是否正式发布、生效?
《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当前仍按现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特种作业的范围执行,具体来说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63号修订,第80号修订)执行。
30号令此前曾有过两次修订,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这两次修订重点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方面的管理要求作出修改,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分工。
3.关于电工作业,目前特种作业电工目录包括哪些? 取得继电保护特种作业证是否还要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或者高压电工证?
依据2018年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4.如何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
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或"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查询。
5.到达退休年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还未到期,能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6.一些安全协会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件可不可以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安全协会不属于考核发证机关,无权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